立法院去年 113年 12月31 日三讀修正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及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台股當日沖銷交易(當沖交易)證交稅減半優惠措施3年,優惠稅率維持千分之1.5,延長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自114年1月2日股市交易日起進行的當沖交易,將按減半優惠稅率1.5‰課徵證交稅,並於114年1月6日(T+2日)完成交割。
修法重點內容
財政部指出,此次修正的重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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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當沖交易稅率優惠
當沖交易現行證交稅優惠稅率千分之1.5的措施再延長3年,至116年12月31日止,繼續維持減半稅率,原計劃於今年年底到期的優惠政策得以順利延續。 -
簡化證交稅繳款書送達程序
刪除證交稅繳款書寄存送達及公示送達的相關規定,回歸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減少實務操作困難並降低爭議。
延長優惠政策的背景與效益
財政部表示,當沖降稅措施自106年4月28日實施以來,成果符合政策目標,有助於提高台股市場流動性與活躍度。在當前國際政治與經濟局勢不穩定的背景下,延長當沖稅率優惠可有效降低資本市場的不確定性,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健發展。
此外,修正條文針對證交稅繳款書送達的規範,改採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僅簡化實務操作,也能減少稅務爭議,提升徵稅效率。
延續措施與實施細節
根據財政部說明,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自公布或發布日起第3日生效;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3條規定,證交稅由代徵人在每次買賣交割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為確保延長優惠措施無縫銜接,自114年1月2日起的當沖交易即可適用優惠稅率1.5‰,並於1月6日(T+2日,因1月4日為周六,延至次一工作日)完成交割。
若修正案於114年1月5日之前經總統公布且生效,則自114年1月2日起進行的當沖交易案件,代徵人可直接依1.5‰稅率代徵證交稅,無需先按一般稅率3‰課徵再進行退稅,有助於減少行政成本並保障納稅人權益。
當沖交易的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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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當沖交易?
當沖交易是指投資者在同一交易日內買入並賣出相同數量的同一股票,實現當日平倉,以獲取短期價差收益。 -
當沖交易的證交稅率是多少?
根據最新修正案,當沖交易的證交稅率為千分之1.5,該優惠稅率將持續至2027年12月31日。 -
當沖交易的風險有哪些?
當沖交易屬於短線操作,風險較高,可能面臨市場波動、交易成本增加以及操作失誤等風險。投資者應謹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
如何參與當沖交易?
投資者需開立證券交易帳戶,並向所屬券商申請開通當沖交易功能。完成相關手續後,即可在交易日內進行當沖操作。 -
當沖交易對市場有何影響?
當沖交易有助於提升市場流動性和活躍度,但過度的當沖行為可能加劇市場波動。 -
當沖交易的限制有哪些?
部分股票可能因流動性或其他因素被限制當沖交易,投資者應留意交易所或券商的相關公告。 -
當沖交易的結算方式是什麼?
當沖交易採用T+2日結算制度,即交易發生後的第二個營業日進行資金和股票的交割。 -
當沖交易的手續費用如何計算?
當沖交易需支付證交稅、證券商手續費等費用,證交稅率為千分之1.5,手續費則依各券商規定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