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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證券秉持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管理措施,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述之相關要求及保障個人資料當事人之權利,降低任何個人資料檔案受侵害之事件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並持續運作及改善個人資料管理制度,特發布此聲明。
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如下:
遵守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之法令規定;
本公司只會基於合法、正當合理的特定目的,在確實必要的範圍內蒐集個人資料;
基於合法、正當合理的特定目的蒐集最少的必要個人資料,且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會清楚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及被誰使用;
已蒐集的客戶資料只會作適當且相關的處理;
公平合法地處理個人資料;
維持一份本公司處理的個人資料類別清單;
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並於必要時進行更新;
已蒐集的個人資料將會依法或在合法、正當合理的特定目的下保存;
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能行使之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
以適當安全之水準技術保護其所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檔案,確保所有個人資料的安全;
只有在確實已有適當充分保護的狀況下,本集團才會將個人資料進行國際傳輸;
當個人資料應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允許之例外情形時,應確保其適當性與合法性;
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並持續維運,讓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落實,以確保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
鑑別內外部利害關係者及其參與個人資料管理制度治理與運作的程度;
於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運行中,明確界定員工之責任與義務。
規劃緊急應變程序以處理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
如有委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時,妥善監督受託機關。
設置聯絡窗口,供當事人行使關於個人資料之權利或提出相關之申訴與諮詢。
本聲明之頒布,明確宣示維護個人資料管理的重要性,全體員工應確實瞭解此聲明內容,以維護本公司所有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與永續經營。
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
一.個人資料之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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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ookies或其他類似技術的運用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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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行為資料包括訪問本網站、其他網站及社群媒體平台(不論是否與本網站相連結者,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Instagram及Line等))所為網路行為而產生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IP位址、Cookie ID與其內容、唯一識別碼、網域名稱、裝置資訊、使用時間、瀏覽器類型、語言設定、地理位置、作業系統、伺服器紀錄、網頁搜尋/瀏覽/點選紀錄及使用模式與資訊或經合作廠商以其名義取得前開資料分析歸納而成標籤等類似資料)。
前述線上行為資料,將於前開目的存續期間內供本公司、及因前開目的作業需要所委託處理之第三方或合作廠商,採自動化或非自動化之方式於國內外進行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但未經客戶同意前,僅得於其國內外所在地進行不具可識別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
謹提醒:當訪問或瀏覽使用其他網站與社群平台時,若該其他網站蒐集資料,將依循該其他網站各自的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本公司不對其他網站行為負責。
六.本網站與第三者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網站絕對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以其他變相之方式,將使用者的個人資料揭露與其他團體或個人。惟有下列三種情形,本網站會與第三人共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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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使用者的事前同意或授權允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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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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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供使用者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人共用使用者的資 料時,本網站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並告知,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服務或優惠。
七.本網站傳送商業資訊或電子郵件之政策
本網站所傳送的優惠權益訊息內容,我們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的說明,使用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特定服務或活動,若使用者選擇接受本項服務,本網站保證不會將使用者在本網站所登錄的任何資料轉送給第三人。本網站將在事前或註冊登錄取得使用者的同意後,傳送商業性資料或電子郵件給使用者。本網站除了在該資料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我們發送,也會在該資料或電子郵件上提供使用者能隨時停止接收這些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法、說明或功能連結。
八.網站隱私權政策的修改
本網站將會視需要隨時修改本網站所提供的隱私權保護聲明,以落實保障使用者的隱私權。當本隱私權保護政策修改時,將以醒目標示提醒使用者。建議使用者於再次來訪時,可重新瞭解我們新的隱私權政策及其改變。
九.客戶權益維護之救濟方式
本網站使用者若對本隱私權保護政策、或欲詢問個人資料使用等相關事項時,可至本網站之”客服中心”與我們連絡,行使下列權利,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需者或其他法令之要求,得不依您的請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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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集團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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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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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使用及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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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處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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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資料可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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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自動化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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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直接行銷目的之個人資料處理。
資料共享隱私權政策聲明
本公司為強化客戶資料運用之風險管理、提升客戶服務與效率,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定之「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本公司訂定之「口袋證券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內部控制要點」、「本公司與金融機構間客戶資料共享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辦理資料共享作業,以下揭示客戶資料共享之保護措施:
一.資料共享目的、對象、資料類型及資料共享方式
資料共享公司名稱 | 資料共享目的 |
口袋投顧 | 提升顧客便利性 與業務合作 |
二.客戶資料保護措施
依法令要求經過您的同意。
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時。
符合法令所允許的國際傳輸。
為了提供您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人(含供應商)共用您的資訊時,本網站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並告知,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服務或優惠。
三.客戶自我保護措施
四.客戶權益維護之救濟方式
您對本公司資料共享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或爭議,歡迎透過本公司以下申訴管道,本公司將於收到您的寶貴意見後儘速處理:
歡迎透過本公司客服專線:0809-089-001(台股營業日:AM 8:00至PM 5:00)
客服信箱:mailbox@pocket.tw
五.本聲明之修訂
本聲明內容將依共享資料之合作對象資訊變動、相關法令規範變動或視實際需要而調整,並於本網站公告。
資通安全
前言:
身處資訊化社會與全球化時代,人與電腦、網路之關係益趨緊密。電子交易日趨普及,在經濟活動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利用電腦或電信技術在網路空間從事犯罪行為,更有日漸增加之趨勢。網際網路的誕生,的確為人類生活帶來許多的便捷。然而,它所衍生出的一些資訊安全或網路犯罪問題,確也已對國家社會安全,帶來更大的威脅。
一、何謂資通安全?
顧名思義就是資訊及通訊的安全。投資人以網路交易投資證券、期貨、申購股票及金融商品、管理帳務及個人投資資料,以網路方式執行之方便性是否同時兼顧資訊及通訊的安全性?
二、網路交易有哪些風險?
電子式交易風險
網路傳輸或電話語音等電子式交易在傳送資料上有著先天上的不可靠與不安全。
透過網路傳送資料隱含著中斷、延遲等危險。
資料保管風險
被他人冒名傳送訊息
被他人從遠端監看訊息內容
被他人竊取、串改、毀損資料內容
收方否認收到訊息內容、送方否認送出訊息內容
委託人個人密碼、電子憑證,如有遺失或遭竊,委託人自負其責
三、何謂電子憑證?
憑證是由經合法憑證授權單位發出,以向他人確認您的身分。憑證含有資訊,可用來保護資料或在對其他電腦連線時建立安全保護。針對網路交易安全需求,提供完善的安控機制,使網路交易服務達到資料之隱密性、身份確認及不可否認性等安全需求。
四、使用電子憑證有哪些安全保證?
保障投資人的每筆電子交易安全
委託單訊息內容不會被篡改
不法者無法冒名進行下單
委託單訊息內容不會洩漏
交易有糾紛時能有相關證據資料做為仲裁之依據
五、何時需使用憑證?
欲與證券商及期貨商產生交易聯繫時(如下單、刪單、申購、提領期貨交易保證金等)均需使用憑證
六、網路交易應透過有設置網路安全控制機制之證券商及期貨商。
七、網路交易安全須知:
密碼設定原則
密碼設定時請勿使用生日、電話、身份證字號或具規則性排列等容易被有心人士猜到的數字。
密碼管理原則
應親自申請且妥善保管電子憑證(電子憑證儲存媒體種類有:磁片、硬碟、IC卡等),不將該憑證交與他人保管
不要將個人的任何密碼告知他人
請勿將密碼書寫於明顯且易讓他人取得之處
經常不定時變更密碼
一般網站的密碼(可能是明碼)與網路交易的密碼應有所區分,以免被人猜中或盜用
瀏覽器使用原則
使用電子憑證,不要怕麻煩
自己與他人共用電腦,都不要讓瀏覽器記下個人密碼
離開座位或交易完畢要養成立刻登出網路之習慣
最好不要在網路咖啡廳之類的公共場合使用有交易功能的網站
防範網路釣魚
為保護您不被偽造網站進行詐騙,使用本公司網路相關服務時,請由網址https://www.pocket.tw/ 進入;請勿點選不明來歷之程式、賀卡、電子郵件,或者某個您不認識的人提供的網址連結,以免被釣魚網站竊取您的帳號及密碼致權益受損。如有疑問,請洽本公司客服中心 0809-089-001
八、交易糾紛之處理:
使用電子憑證投資人當交易有糾紛時相關證據資料均可為仲裁之依據
交易糾紛可向下列各單位申訴或檢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8773-5100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2712-8899
臺灣證券交易所 8101-3101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2369-9555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369-5678
金融友善服務準則
口袋證券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會員金融友善服務準則配合辦理本服務準則項目,服務準則之內容如下列所示:
第一條(目的)
本準則訂定目的係為確保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基本權利、平等及合理便利之金融服務,並為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無障礙金融服務,並提升會員服務品質,營造友善金融環境。
第二條(範圍)
本公會會員提供身心障礙者之金融友善服務,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友善服務措施,其範圍應包括環境、溝通、服務、商品、資訊等無障礙措施,並不得有歧視性之行為。
第三條(環境)
本公會會員應於營業處所設置無障礙設施或派專人服務。
第四條(溝通及服務)
本公會會員對身心障礙者臨櫃辦理金融業務,應充分告知需提供之 資料,協助其填具相關申請書據,如依法有見證等需求,應尊重身心障礙者之選擇,提供相關協助,相關申請書據並應秉持公正客觀 與不歧視之立場進行審查。
本公會會員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適當之開戶友善服務措施,如提供線上開戶、到府服務,並引導身心障礙者採用合適之交易方式,如當面委託、書信、電報、電話或電子式交易型態等方式委託買賣。
第五條(資訊、公告及統計)
本公會會員應於網站上公告配合本服務準則所辦理之相關友善金融措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本公會等機構轉知之友善金融措施相關訊息、資訊或 統計資料。本公會會員如未設置網站者,應於營業處所公告相關資訊。
第六條 (權益保障)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本公會會員應提供意見表及溝通管道,以供其表達意見。
第七條(檢核)
本公會會員應就本服務準則所列情事至少每年進行檢核,如有缺失應逕行改善。
第八條(附則)
本準則經本公會理事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